业务代理(代理商)
深圳市爱众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规模:少于50人
- 公司性质:民营公司
- 公司行业:通信/电信运营、增值服务 外包服务
职位信息
- 发布日期:2012-07-31
- 工作地点:深圳
- 招聘人数:若干
- 职位类别:其他 业务拓展主管/经理
职位描述
深圳市爱众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代理总则
2011年2月11日
1.1 目的:
为规范合作,明确权责,构建公平、有序、利益共享的良好秩序,特制定本总则。 .
1.2 适用范围:
本总则适用于深圳市爱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公司”)业务代理管理工作。
1.3 概念定义
1、客户:是指与爱众公司签署协议,订购并使用爱众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并在爱众公司建立起客户关系管理的法人及个人。
2、业务:业务是指爱众公司推出的,面向客户为使用对象的各类产品和服务。
3、业务代理工作:是指经爱众公司授权,直接面向客户,充当销售渠道的工作,或提供客户关系,完成销售业务的工作。
4、业务代理商:业务代理商(以下简称“代理商”)是指通过爱众公司审核及授权,成为具有业务代理资格,负责面向客户进行业务销售的法人及个人。
1.4 代理范围:
目前纳入代理的业务应遵循如下原则:具有业务成熟度高、标准化程度高,有完整业务规范、已在自有渠道先行推广等关键特征的业务。
1.5 职责分工:
1、爱众公司职责:负责制定具体的《业务代理细则》,对代理商的日常运营进行管理和监督,考核及支付代理酬金;给予代理商必要的业务规范、营销宣传、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撑。
2、代理商职责:代理商受爱众公司的委托,在代理范围内开展业务代理工作,包括客户关系建立、向客户推荐与介绍业务、促进并完成业务销售签约、客户关系交接以及催缴费用等。
1.6 代理管理机构:
1)爱众公司由渠道部负责业务代理管理规范的制订与完善,协调解决下属各分公司业务代理过程中的问题,并指导下属各分公司开展业务代理工作。
2)爱众公司下属各分公司设立业务代理管理员,负责业务代理商的引入与管理工作,业务代理管理员隶属爱众公司渠道部。
3)爱众公司客服部负责款项到账审核及开通服务。
2.1 代理商的申请
1、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法人的必须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是个人必须具备身份证;
2)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能够正常开展业务代理工作;
3)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销售能力,包括开展业务代理工作必要的人员、设备和资料,有一年以上相关行业销售经验。
2、申请材料:
1)《法人业务代理申请表》或《自然人业务代理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账号复印件》;
4)视需要提供商业计划书(代理商在该业务中的优势和目标、业务拓展方案、中期财务规划、过往成功项目和案例介绍等)。
3、申请流程:
1)申请业务代理资格的企业或个人向爱众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2)爱众公司业务代理管理员根据申请条件与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整理审核,形成初审报告;
3)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需要设置3个月代理预备期,预备期内要求申请人完成一定的业务销售目标,评估申请人销售的能力;
4)业务代理管理员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企业或个人情况报渠道部审批;
5)爱众公司业务管理员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企业或个人;
6)签署代理协议,纳入正式代理商管理;
2.2 代理商的退出
1)申请业务代理终止的代理商向爱众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2)由代理商向爱众公司指定的专人移交真实、完整、有效的销售资料(已发展客户及联系人清单;正在接洽的客户及联系人清单)。并进行相关工作交接(如介绍客户情况、共同拜访客户等);
3)对于完成客户关系交接的代理商,予以酬金结清,正式终止代理关系。
业务代理的日常管理
3.1 销售管理:
代理商应按照爱众公司对业务的定价和营销方案进行业务拓展与销售,其不得私自更改价格。代理商应遵守爱众公司制订的业务销售规范,包括申明身份、出示有效证明(授权书)、按照爱众公司制订的业务流程进行业务销售与办理等。代理商销售的业务,协议乙方为业务的最终用户(客户),协议甲方为爱众公司。
3.2 宣传管理:
代理商必须按照爱众公司业务宣传方案和传播计划开展业务宣传。代理商自行策划的宣传资料和材料应经过爱众公司的审核。对于爱众公司授权代理的业务,但未经书面许可,代理商不得在员工名片、公司宣传材料及介绍等资料上使用“深圳市爱众科技有限公司”及爱众公司属下各业务品牌的标识。可以使用“爱众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字样。
3.3 资料与信息管理:
代理商应随时对市场趋势、业务开发、竞争动态等信息进行收集,并将定期向爱众公司业务代理管理员反馈收集到的信息。代理商对爱众公司的技术、业务资料、客户信息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有义务进行保密。代理商应定期与爱众公司进行客户关系交接工作。客户关系交接期视具体业务需要,由爱众公司确定。
3.4 培训管理:
代理商应积极提高推广人员的推广能力,可申请爱众公司提供必要的业务知识、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3.5 沟通管理:
沟通方式:拜访、电话、会议、传真、E-mail及网上办公系统等。沟通内容:新政策与新措施、业务发展和市场情况、代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3.6 考核管理:
爱众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制订《业务代理细则》对代理商销售进行考核。
3.7 业务受理管理:
代理商根据具体《业务代理细则》的规则与流程,实现代理业务的业务受理。
业务代理的考核管理
4.1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包括经营业绩(考核客户发展与业务销售情况)、服务质量(考核客户投诉情况)、综合管理(考核代理商与爱众公司的配合情况)三部分。爱众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制订《业务代理细则》,明确考核项目相对应的指标、要求和权重,并有权根据具体业务的发展情况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商。
4.2 考核周期:
视具体业务需要,考核周期为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
4.3 考核结果及应用:
考核结果最终表现为考核系数。考核系数以百分数表示。考核结果应用于代理商的酬金计算。
业务代理的酬金管理
5.1 酬金定义:
是爱众公司面向代理商设立的,根据代理商履行代理销售职责,建立客户关系,推荐与介绍业务,协助爱众公司完成业务的销售签约后获得的酬金。爱众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制订酬金标准,详情参照具体《业务代理细则》。爱众公司有权根据具体业务的发展情况,修改酬金标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商。
5.2 酬金计算依据:
1)具体业务收入;
2)酬金标准;
3)委托代理合同;
4)代理考核结果。正常情况下,具体业务收入以实际收入数为计算标准;
5.3 酬金计算公式:代理商所得酬金=按照业务收入与酬金标准计算所得酬金×考核系数
5.4 酬金支付原则:
业务代理酬金的结算、支付均采用“后付”的方式,在爱众公司收取客户费用后方向代理商支付。业务欠费情况下不支付或少支付酬金。酬金支付期限暂定1年;
5.5 酬金结算:
业务代理酬金的结算一般按月度或者季度实施,以爱众公司提供的《酬金结算报表》为准。如代理商认为有差异可在收到结算报表后要求与爱众公司进行对账(但如果连续二次对账均未发现超过5%差异的,代理商不得再要求对账);代理商确认《结算报表》的酬金金额后应加盖公章或签字,并自行承担相关税费,粘贴好发票后与确认的《结算报表》一并交付爱众公司,爱众公司将相应款项划至代理商的账号。
5.6 酬金结算特殊情况处理:
1、对于代理商所发展的客户拖欠费用的,爱众公司在代理商考核中进行扣分,扣减或不支付酬金等。
2、对于在支付周期尚未结束前,因故中止合作关系的,分如下两种情况处理酬金结算:
1)对于代理协议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约的,或者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提前结束代理关系的,依照代理商退出的要求与流程执行;
2)对于因代理商考核不合格,或者因惩罚淘汰而提前结束代理关系的,原则上不再支付酬金。
业务代理的处罚管理
6.1 处罚原则
代理商违反本管理办法或业务代理合同的。
6.2 纳入扣减酬金的情况
代理商违反本管理办法中关于“业务代理的日常管理”的相关规定的,爱众公司有权责令其纠正,并扣减一定比例的酬金。
6.3 纳入终止合作的情况
1)代理商严重违反“业务代理的日常管理”的相关规定的,责令其纠正后仍不整改的;
2)严重影响爱众公司声誉行为的;
附则
7.1 权属
本总则其所有权、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归深圳市爱众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爱众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6日
公司介绍
十多年的累积,拥有广泛的客户资源;集结大量专家学者,能为商企客户提供专业的企业管理一条龙服务、全面的通讯解决方案、高效的办公现代化设备、安全的技术防范措施及快捷的电子商务平台。成为企业放心、省心、安心的“保姆”和“管家”。
爱众公司再次扬帆起航,以和成世纪营业厅为旗舰店,组建新的团队,集结精英,培养新人,把员工的发展与公司的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搭建施展才华之舞台,回馈与贡献相称的薪酬福利,力争广泛的客户资源,争取在深圳市的服务行业再树一面旗帜。
公司地址:深圳市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和成世纪D08号中国电信营业厅内
联系电话:0755-28773119、28773145、287773000
公司附近交通:
地铁:环中线(5号线)五和站B出口
公交:万科四季花城站:313、317、328、391、812、839、B653、B666、M263、M281、M282、M346、M363、M374、M383、M385、M448、317下行、E22上行、13上行、612下行、M271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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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mail:yuyi06@126.com
- 公司地址:上班地址: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和成世纪D08号电信营业厅(地铁环中线五和B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