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深圳市伊神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 公司规模:50-150人
- 公司性质:民营公司
- 公司行业:家居/室内设计/装潢
职位信息
- 发布日期:2019-09-21
- 工作地点:深圳-龙岗区
- 招聘人数:2人
- 工作经验:3-4年经验
- 学历要求:大专
- 职位月薪:0.5-1万/月
- 职位类别:文案/策划 经理助理/秘书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及品牌文化要求,撰写品牌宣传文案、广告软文及其他宣传推广类文案;
2、负责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文字编辑;
3、分析同行业品牌和消费者的心理,提升公司和平台形象;
【任职资格】
1、大专以上学历,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中文类等相关专业优先;
2、3年以上文案策划相关工作经验,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3、了解新媒体特点,知识面广、网感好、创意优,有丰富的提案经验;
4、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创意能力和逻辑思维力;
5、具有较强的领悟能力和沟通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
【快来加入我们】
这里将给予你飞翔的天空、驰骋的疆土、诱人的高薪、温馨的家园!
这里是一个任由你发挥创造、开发你潜能的平台!
这里所需要的仅仅是你的热情与才能!
工作时间:朝九晚六
工作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南城海源国际金融中心1栋603
联系人:陈小姐 13631554330(微信同号)
福利待遇:
1. 紧跟市场变化,提供业内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每年多次调薪,能者多劳,多劳多得。
2. 为员工提供适合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内部培训机会及良好的晋升通道;
3. 五险一金:按国家法规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
4. 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病假等;
5. 多种员工活动:下午茶、员工生日会、KTV、爬山、旅游等;
6. 公司所处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写字楼,轻松愉悦的工作环境;
7. 更多福利待遇将随着公司发展逐步完善。
公司介绍
伊神的诞生源于对创意的渴望,公司创立于2008年,从起初的视觉图片创意单一模式逐步发展成为一家集视觉美学、空间美学、生活美学、文化创意等多元化发展的综合性美学创意机构。下属企业有伊神(深圳)文化传播、伊神(东莞)视觉艺术、深圳伊神创意产业有限公司等。"创享空间生活"这是公司自成立以来永不改变的初心和使命,我们坚信,创意会使我们的生活更具想象力、更加美好!
在业务发展方面,立足于实体、平台运营为主的业务:以打造未来美好空间生活、融合性再造为主题“创享空间新零售”;专注于电商细分市场精准定位的千店千面、个性迥异且极具特色的“伊神美家、艺聚、艺居网店加盟计划”;与知名艺术家合作进行艺术作品IP输出及衍生品的创意;以帮助和协助线下实体店为主的利他经营模式“装饰画行业线下实体店再造计划”;精品画廊及艺术展厅有“伊神原创装饰画精品画廊”、”伊神空间艺术家展厅“;高清图片输出的“数字微喷技术”;以创意为核心主题的业务有:视觉创意图片设计;原创数字图片版权输出;基于生活美学和空间美学的工业设计等;
同时,公司还拥有自己全线的空间艺术陈设产品,是软装设计领域优质的供应商,产品包括:原创美术作品;原创装饰画;创意家具、家居及饰品;雕塑、装置艺术;陶艺、花艺、布艺等;经过不懈的努力,公司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脱颖而出。
我们是"原创精神"忠实的拥护者和践行者,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和发展,我们的创新、创意能力达到了行业较高水准,尤其是在知识产权方面,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平,公司诸多创意和作品在国内、国外屡获殊荣。
在业务发展方面,立足于实体、平台运营为主的业务:以打造未来美好空间生活、融合性再造为主题“创享空间新零售”;专注于电商细分市场精准定位的千店千面、个性迥异且极具特色的“伊神美家、艺聚、艺居网店加盟计划”;与知名艺术家合作进行艺术作品IP输出及衍生品的创意;以帮助和协助线下实体店为主的利他经营模式“装饰画行业线下实体店再造计划”;精品画廊及艺术展厅有“伊神原创装饰画精品画廊”、”伊神空间艺术家展厅“;高清图片输出的“数字微喷技术”;以创意为核心主题的业务有:视觉创意图片设计;原创数字图片版权输出;基于生活美学和空间美学的工业设计等;
同时,公司还拥有自己全线的空间艺术陈设产品,是软装设计领域优质的供应商,产品包括:原创美术作品;原创装饰画;创意家具、家居及饰品;雕塑、装置艺术;陶艺、花艺、布艺等;经过不懈的努力,公司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脱颖而出。
我们是"原创精神"忠实的拥护者和践行者,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和发展,我们的创新、创意能力达到了行业较高水准,尤其是在知识产权方面,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平,公司诸多创意和作品在国内、国外屡获殊荣。
联系方式
- Email:201376458@qq.com
- 公司地址:地址:span平湖富安大道8号海源国际金融中心A座603
- 联系人:b陈小姐 1363155433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