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副总经理
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公司规模:10000人以上
- 公司性质:民营公司
- 公司行业:批发/零售
职位信息
- 发布日期:2016-09-26
- 工作地点:沈阳
- 招聘人数:3人
- 学历要求:大专
- 职位月薪:20000-30000/月
- 职位类别:副总经理/副总裁
职位描述
职位描述:
●常务副总经理:
1、配合总经理开展经营工作,完成企业年度经营任务;
2、集团、公司经营工作各项要求的具体落实;
3、企业经营计划的制定、分解;
4、带领企划人员、业务人员进行商品推广,不断营造销售热点;
5、进行大型营销活动的策划并组织实施;
6、处理好合作厂商之间的合作关系,了解厂商情况,建立良好的沟通;
7、拟定并实施经营布局调整;
8、负责企业经营资金的使用,对经营结款进行把关;
9、接触、了解顾客,发现市场变化;
10、深入基层,带领基层业务人员进行工作改进、调整;
11、落实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务。
●企业管理副总经理:
1、贯彻落实企业文化,加强企业工作作风、工作氛围的建设;
2、传达落实集团文件和会议精神;
3、督办督查集团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点工作;
4、组织日常企业班子会和其他会议;
5、监督、规范企业各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
6、以身作则,进行队伍建设,凝聚家族情感;
7、主抓人才工作,打造干部梯队,保障集团连锁发展;
8、合理用人,控制人力成本;
9、协助总经理处理、解决企业内外各种突发事件;
10、与职能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处理和协调相关外事工作;
11、向集团分管部门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和监督;
12、完成集团分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企业财务副总经理:
1、贯彻落实国家财税政策、财务制度和集团的财务规定;
2、组织财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依法纳税;
3、加强资金管理,执行集团资金调配要求;
4、加强财务信息队伍建设,保障集团连锁发展;
5、健全财务内部控制,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资金安全;
6、监控毛利率和费用,审核合同毛利率及各项支出;
7、监管商品库存,监督检查盘点,及时处理滞销库存和盘点损溢;
8、落实集团信息化政策,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效果;
9、协助总经理处理、解决企业内外各种突发事件;
10、与职能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处理和协调相关外事工作;
11、向集团分管部门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和监督;
12、完成集团分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企业后勤副总经理:
1、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2、加强后勤队伍建设,保障集团安全发展;
3、加强企业防火、防盗等全面安全,保障安全经营;
4、健全内部控制,规范采购行为;
5、保障企业设备的正常运行、维修和保养,落实创新与节能工作;
6、协助总经理处理、解决企业内外各种突发事件;
7、与职能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处理和协调相关外事工作;
8、向集团分管部门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和监督。
9、完成集团分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举报
分享
●常务副总经理:
1、配合总经理开展经营工作,完成企业年度经营任务;
2、集团、公司经营工作各项要求的具体落实;
3、企业经营计划的制定、分解;
4、带领企划人员、业务人员进行商品推广,不断营造销售热点;
5、进行大型营销活动的策划并组织实施;
6、处理好合作厂商之间的合作关系,了解厂商情况,建立良好的沟通;
7、拟定并实施经营布局调整;
8、负责企业经营资金的使用,对经营结款进行把关;
9、接触、了解顾客,发现市场变化;
10、深入基层,带领基层业务人员进行工作改进、调整;
11、落实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务。
●企业管理副总经理:
1、贯彻落实企业文化,加强企业工作作风、工作氛围的建设;
2、传达落实集团文件和会议精神;
3、督办督查集团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点工作;
4、组织日常企业班子会和其他会议;
5、监督、规范企业各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
6、以身作则,进行队伍建设,凝聚家族情感;
7、主抓人才工作,打造干部梯队,保障集团连锁发展;
8、合理用人,控制人力成本;
9、协助总经理处理、解决企业内外各种突发事件;
10、与职能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处理和协调相关外事工作;
11、向集团分管部门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和监督;
12、完成集团分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企业财务副总经理:
1、贯彻落实国家财税政策、财务制度和集团的财务规定;
2、组织财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依法纳税;
3、加强资金管理,执行集团资金调配要求;
4、加强财务信息队伍建设,保障集团连锁发展;
5、健全财务内部控制,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资金安全;
6、监控毛利率和费用,审核合同毛利率及各项支出;
7、监管商品库存,监督检查盘点,及时处理滞销库存和盘点损溢;
8、落实集团信息化政策,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效果;
9、协助总经理处理、解决企业内外各种突发事件;
10、与职能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处理和协调相关外事工作;
11、向集团分管部门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和监督;
12、完成集团分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企业后勤副总经理:
1、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2、加强后勤队伍建设,保障集团安全发展;
3、加强企业防火、防盗等全面安全,保障安全经营;
4、健全内部控制,规范采购行为;
5、保障企业设备的正常运行、维修和保养,落实创新与节能工作;
6、协助总经理处理、解决企业内外各种突发事件;
7、与职能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处理和协调相关外事工作;
8、向集团分管部门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和监督。
9、完成集团分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能类别: 副总经理/副总裁
公司介绍
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是辽宁省最大的民营商业集团,中国零售业区域领军企业,由董事长李维龙先生在1993年创建于辽宁盘锦。
兴隆集团以“发展连锁、商业报国”为己任,以零售业为经营主业,以服务于商业发展的产业为辅业。主业有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奥特莱斯、超市、电子商务等;辅业主要有服务于商场的酒店。
目前,兴隆集团在辽宁、黑龙江两省22个城市拥有商场36家、生活超市8家、酒店4家,商业经营面积240余万平方米;同时,还有在建的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商场40余家。
2015-2016年度,兴隆集团销售156亿元,为国家缴纳税金6.4亿元,员工总数近6万人。在“中国零售企业(集团)”中,排名第19位,在“中国连锁百强”中,排名第37位。
兴隆的发展不断赢得社会的认可。先后获得“2014中国优秀零售商”、“2013世界优秀零售商”、“2010世界零售创新奖”、“全国光彩之星企业”、“全国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重点商业企业集团”、“中国管理模式杰出奖——文化风范奖”、“2012、2014、2015、2016CCFA员工最喜爱公司”、“辽宁十大最具社会影响力企业”、“辽宁十大最具诚信商业企业”等多项荣誉。
董事长李维龙当选为辽宁省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北京奥运火炬手。还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常务理事、中国连锁年度人物、全国商业服务业先进个人、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全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工作者、光彩事业奖、第三届中国连锁业突出成就奖、辽宁省劳动模范、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辽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辽宁十大财经人物、辽宁省十大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家等称号。
集团将加强与社会合作、与各行业领军企业合作,立足辽宁、黑龙江,不断向吉林、北京、河北、内蒙古、安徽等地发展。未来20年,将建设100家大型购物中心、100家奥特莱斯、100家生活广场、1000家便利店,把兴隆大家庭、兴隆大奥莱建成享誉全国的品牌;集团销售将超千亿元,员工总数达30余万人。
兴隆集团以“发展连锁、商业报国”为己任,以零售业为经营主业,以服务于商业发展的产业为辅业。主业有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奥特莱斯、超市、电子商务等;辅业主要有服务于商场的酒店。
目前,兴隆集团在辽宁、黑龙江两省22个城市拥有商场36家、生活超市8家、酒店4家,商业经营面积240余万平方米;同时,还有在建的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商场40余家。
2015-2016年度,兴隆集团销售156亿元,为国家缴纳税金6.4亿元,员工总数近6万人。在“中国零售企业(集团)”中,排名第19位,在“中国连锁百强”中,排名第37位。
兴隆的发展不断赢得社会的认可。先后获得“2014中国优秀零售商”、“2013世界优秀零售商”、“2010世界零售创新奖”、“全国光彩之星企业”、“全国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重点商业企业集团”、“中国管理模式杰出奖——文化风范奖”、“2012、2014、2015、2016CCFA员工最喜爱公司”、“辽宁十大最具社会影响力企业”、“辽宁十大最具诚信商业企业”等多项荣誉。
董事长李维龙当选为辽宁省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北京奥运火炬手。还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常务理事、中国连锁年度人物、全国商业服务业先进个人、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全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工作者、光彩事业奖、第三届中国连锁业突出成就奖、辽宁省劳动模范、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辽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辽宁十大财经人物、辽宁省十大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家等称号。
集团将加强与社会合作、与各行业领军企业合作,立足辽宁、黑龙江,不断向吉林、北京、河北、内蒙古、安徽等地发展。未来20年,将建设100家大型购物中心、100家奥特莱斯、100家生活广场、1000家便利店,把兴隆大家庭、兴隆大奥莱建成享誉全国的品牌;集团销售将超千亿元,员工总数达30余万人。
联系方式
- Email:xlsecretary@163.com
- 公司地址:上班地址:兴隆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