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鉴定(法医临床)(职位编号:1201)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 公司规模:150-500人
- 公司性质:事业单位
- 公司行业:学术/科研 政府/公共事业
职位信息
- 发布日期:2013-11-06
- 工作地点:上海-普陀区
- 招聘人数:1
- 学历要求:硕士
- 语言要求:英语良好
- 职位类别:科研人员 临床研究员
职位描述
职位:法医临床学研究室科研鉴定岗位
岗位描述: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科研、鉴定工作。
一)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
2. 硕士及以上学历,法医学或医学相关专业背景。
3. 应届毕业生或具有临床医师经验的社会应聘人员。
4. 身体健康,有良好沟通能力。
二) 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请有意向的求职者以“应聘 科研鉴定(法医临床) 姓名”为标题,将简历发送至hr@ssfjd.cn
公司介绍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招聘信息
本研究所是国家司法部直属的科研事业单位,地处上海,主要承担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培训在职专业人员、对各地送检的案件进行科学技术鉴定等职能。现因事业发展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专业人才若干名。正式录用的,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应聘者的基本要求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具体招聘职位和学历、专业要求如下:
有意向的应聘人员可将简历投递至我所人事处,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 职位名称 应聘者姓名”,邮箱:hr@ssfjd.cn。
本所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347号,邮编:200063
联系人:竺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021-52361148转2213、2212
单位简介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建于1951年,它的前身是1932年成立的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迄今已有近80年历史。现为司法部直属的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执行国家科技部、司法部赋予的“研究司法鉴定科学技术;培养司法鉴定高端人才;承担全国重大疑难案件的司法鉴定;履行司法鉴定行业技术指导;提供行业科技信息服务”等职能。现有职工18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65%左右,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0%。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有11人。
本所设有法医临床学、法医病理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化学、微量物证学、文件鉴定学、声像鉴定学、痕迹鉴定学、电子数据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及司法鉴定制度与法规等专业。办有《中国司法鉴定》和《法医学杂志》两本学术刊物,《中国司法鉴定》杂志创立了“中国司法鉴定论坛”。
科学研究是研究所的基础工作。承担有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司法部和上海市科委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在系统毒物分析、毛发中滥用药物检测、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鉴定、***性功能鉴定、听觉视觉功能鉴定、法医芯片研制和个体识别、文件鉴定、声纹鉴定、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与立法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某些领域的研究已达国际先进水平。2009年被确立为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2010年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司法鉴定是研究所的主要工作。作为司法鉴定的“国家队”,主要承担全国各地公、检、法、司等机关送检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涉外案件的司法鉴定,同时对交通事故、民事纠纷、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技术检验和技术鉴定。现年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等各类案件的司法鉴定2万余例。
教育培训是研究所的基本任务。2003年被司法部确定为国家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作为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和复旦大学医学院、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研究生教学基地,开展司法鉴定业务骨干的培训和高端人才的培养,已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法医学和刑事技术专业人员数千名。
技术指导是研究所的重要职能。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依托的技术平台,承担起草行业管理规章,研制技术标准和方法,组织行业的能力验证活动,实施鉴定质量评估等行业技术指导任务。自2005年以来,研究所经国家认可委和司法部授权,定期提供与实施相关司法鉴定专业的能力验证活动。
研究所按照iso/iec17025:2005和iec17020:1998国际标准的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确立了“严谨求实、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准确公正”的质量方针,确保以公正的行为、规范的程序、科学的方法、正确的结论,为审判和仲裁等司法实践服务。本所已率先通过了实验室认可、检查机构认可、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以及***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成为我国首家通过国家“五合一”评审的司法鉴定机构。
研究所也是我国司法鉴定领域对外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平台。根据对应对等原则,多次受命代表中国司法鉴定组织参加多边专业活动;组织有中国、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瑞士等国参加国际司法鉴定教育合作计划等;与俄罗斯、荷兰、美国、英国、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的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司鉴所集科学研究、司法鉴定、教育培训、技术指导职能于一体,综合优势明显。作为司法鉴定的实施者和组织者,具有独立于诉讼当事人之外的中立地位和社会公益性质,是我国司法鉴定领域的权威机构之一。
热忱欢迎有志于司法鉴定事业的同学们与我们取得联系,期待您能成为我国司法鉴定队伍的一员,与司鉴所同成长、共发展。
招聘信息
本研究所是国家司法部直属的科研事业单位,地处上海,主要承担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培训在职专业人员、对各地送检的案件进行科学技术鉴定等职能。现因事业发展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专业人才若干名。正式录用的,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应聘者的基本要求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具体招聘职位和学历、专业要求如下:
有意向的应聘人员可将简历投递至我所人事处,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 职位名称 应聘者姓名”,邮箱:hr@ssfjd.cn。
本所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347号,邮编:200063
联系人:竺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021-52361148转2213、2212
单位简介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建于1951年,它的前身是1932年成立的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迄今已有近80年历史。现为司法部直属的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执行国家科技部、司法部赋予的“研究司法鉴定科学技术;培养司法鉴定高端人才;承担全国重大疑难案件的司法鉴定;履行司法鉴定行业技术指导;提供行业科技信息服务”等职能。现有职工18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65%左右,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0%。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有11人。
本所设有法医临床学、法医病理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化学、微量物证学、文件鉴定学、声像鉴定学、痕迹鉴定学、电子数据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及司法鉴定制度与法规等专业。办有《中国司法鉴定》和《法医学杂志》两本学术刊物,《中国司法鉴定》杂志创立了“中国司法鉴定论坛”。
科学研究是研究所的基础工作。承担有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司法部和上海市科委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在系统毒物分析、毛发中滥用药物检测、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鉴定、***性功能鉴定、听觉视觉功能鉴定、法医芯片研制和个体识别、文件鉴定、声纹鉴定、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与立法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某些领域的研究已达国际先进水平。2009年被确立为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2010年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司法鉴定是研究所的主要工作。作为司法鉴定的“国家队”,主要承担全国各地公、检、法、司等机关送检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涉外案件的司法鉴定,同时对交通事故、民事纠纷、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技术检验和技术鉴定。现年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等各类案件的司法鉴定2万余例。
教育培训是研究所的基本任务。2003年被司法部确定为国家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作为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和复旦大学医学院、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研究生教学基地,开展司法鉴定业务骨干的培训和高端人才的培养,已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法医学和刑事技术专业人员数千名。
技术指导是研究所的重要职能。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依托的技术平台,承担起草行业管理规章,研制技术标准和方法,组织行业的能力验证活动,实施鉴定质量评估等行业技术指导任务。自2005年以来,研究所经国家认可委和司法部授权,定期提供与实施相关司法鉴定专业的能力验证活动。
研究所按照iso/iec17025:2005和iec17020:1998国际标准的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确立了“严谨求实、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准确公正”的质量方针,确保以公正的行为、规范的程序、科学的方法、正确的结论,为审判和仲裁等司法实践服务。本所已率先通过了实验室认可、检查机构认可、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以及***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成为我国首家通过国家“五合一”评审的司法鉴定机构。
研究所也是我国司法鉴定领域对外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平台。根据对应对等原则,多次受命代表中国司法鉴定组织参加多边专业活动;组织有中国、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瑞士等国参加国际司法鉴定教育合作计划等;与俄罗斯、荷兰、美国、英国、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的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司鉴所集科学研究、司法鉴定、教育培训、技术指导职能于一体,综合优势明显。作为司法鉴定的实施者和组织者,具有独立于诉讼当事人之外的中立地位和社会公益性质,是我国司法鉴定领域的权威机构之一。
热忱欢迎有志于司法鉴定事业的同学们与我们取得联系,期待您能成为我国司法鉴定队伍的一员,与司鉴所同成长、共发展。
联系方式
- Email:hr@ssfj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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