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高薪聘(投资顾问)
南京金世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规模:50-150人
- 公司行业:金融/投资/证券
职位信息
- 发布日期:2014-05-05
- 工作地点:南京-白下区
- 招聘人数:5
- 学历要求:大专
- 语言要求:普通话熟练
- 职位月薪:面议
- 职位类别:投资/理财顾问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负责开拓目标市场,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全方位的理财服务;
2、负责与客户进行业务联络和沟通,维护客户关系;
3、负责分析客户的财务漏洞,提供理财服务;
4、负责与客户交流,找到客户理财需求,提供咨询服务
。
任职资格:
1、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金融、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条件特别优异的可放宽至中专;
2、熟练掌握个人及家庭理财相关知识和技能;
3、具有极强的学习、创新及沟通能力;
4、具有良好的书面表达能力。
工作时间:09:00——18:00
因为工作原因 不能及时查看简历 请有需要的朋友直接电话联系约面试时间即可!
联系人:曾经理
联系方式:18551739728
地址:南京白下区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20楼
1、负责开拓目标市场,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全方位的理财服务;
2、负责与客户进行业务联络和沟通,维护客户关系;
3、负责分析客户的财务漏洞,提供理财服务;
4、负责与客户交流,找到客户理财需求,提供咨询服务
。
任职资格:
1、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金融、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条件特别优异的可放宽至中专;
2、熟练掌握个人及家庭理财相关知识和技能;
3、具有极强的学习、创新及沟通能力;
4、具有良好的书面表达能力。
工作时间: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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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曾经理
联系方式:18551739728
地址:南京白下区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20楼
公司介绍
南京金世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大宗商品交易所中舟银交易中心实现战略合作,是江苏021号发展中心,负责全国市场范围内客户的开发与维护。是一家专业从事大宗商品交易投资服务的金融机构。
浙商所是经舟山市人民政府发起,由市政府设立的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于2011年7月8日成立,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浙商所股东为舟山港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舟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沙钢集团、中国国电集团、光汇集团、温州港集团等12家大型央企、国内知名民营企业。浙商所坚持管控市场风险,积极创新交易模式,适时推出符合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的交易品种,当前品种包括白银、船用油、电解镍、铜、铝、螺纹钢等。在先行先试政策的指导下,将建成全国重要的大宗商品综合性交易中心、结算中心和物流中心。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是国家一项海洋经济战略决策,是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之后国务院在2011年国函77号文件中正式批复的第四个国家新区,对舟山群岛新区的主要定位是建设中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也是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2010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复《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提出建设“舟山国家级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对舟山的核心功能定位是打造中国最重要的大宗商品物流基地和国际物流岛。2011年3月,国家“十二五”规划正式提出先行先试,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以港口开发为主导的舟山海洋经济发展正迎来千载难逢的重要机遇。2013年1月国务院在国函15号文件中赋予舟山群岛新区正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八八战略”,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等重大战略决策,提出构筑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与信息支撑体系“三位一体”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核心是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明确舟山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为全省大宗商品交易的重要平台。舟山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举全市之力建设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浙商所是经舟山市人民政府发起,由市政府设立的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于2011年7月8日成立,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浙商所股东为舟山港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舟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沙钢集团、中国国电集团、光汇集团、温州港集团等12家大型央企、国内知名民营企业。浙商所坚持管控市场风险,积极创新交易模式,适时推出符合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的交易品种,当前品种包括白银、船用油、电解镍、铜、铝、螺纹钢等。在先行先试政策的指导下,将建成全国重要的大宗商品综合性交易中心、结算中心和物流中心。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是国家一项海洋经济战略决策,是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之后国务院在2011年国函77号文件中正式批复的第四个国家新区,对舟山群岛新区的主要定位是建设中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也是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2010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复《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提出建设“舟山国家级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对舟山的核心功能定位是打造中国最重要的大宗商品物流基地和国际物流岛。2011年3月,国家“十二五”规划正式提出先行先试,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以港口开发为主导的舟山海洋经济发展正迎来千载难逢的重要机遇。2013年1月国务院在国函15号文件中赋予舟山群岛新区正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八八战略”,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等重大战略决策,提出构筑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与信息支撑体系“三位一体”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核心是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明确舟山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为全省大宗商品交易的重要平台。舟山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举全市之力建设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重要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