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工作
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
- 公司规模:500-1000人
- 公司性质:政府机关
- 公司行业:政府/公共事业
职位信息
- 发布日期:2012-09-01
- 工作地点:南京-浦口区
- 招聘人数:2
- 学历要求:大专
- 职位类别:公务员 其他
职位描述
2012年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浦口区民政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10号(区政府大院内),目前下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救灾救济与社会福利科、社会救助科优抚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事务科)。主要职责:指导和推进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建设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抚恤政策,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执法监察和培育,拟定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意见,拟定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设立和管理全区地名标志,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和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拟定全区福利彩票发行和服务管理的具体措施以及负责拟定区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等。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
殡葬工作、地名区划、福彩销售和文秘。(具体岗位设置、招聘数量和招聘条件见附表)
2、任职要求: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热爱民政管理工作,团队合作意识好,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强的服务意识;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殡葬工作岗位需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32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从事岗位相关工作2年以上(殡葬工作岗位除外);
(7)身体健康,形象气质良好,性格开朗;
(8)男性或已婚已育的女性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2012年8月30日至2012年9月10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网站:南京市人事人才网、前程无忧和智联招聘网;
(2)邮寄报名,联系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323号-1南京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四楼姜老师收,邮编:210001;
报名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3、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筛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笔试阶段
1、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5。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3、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
(三)心理测试
对获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的成绩作为最终能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之一。
(四)面试阶段
根据岗位实际需求,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计算综合成绩。
(五)组织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候选人选进行考察,最终综合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决定正式录用的人员。
四、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录取及待遇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手续,所有录取人员均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与南京领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管理、薪酬待遇根据招聘单位相关人事管理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25-84687247、84761050
附件:2012年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招聘岗位:殡葬工作
招聘数量:2
招聘条件:
1、殡仪服务专业(1人)、防腐整容专业(1人);
2、32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有驾驶经历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