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经理
杭州万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规模:150-500人
- 公司性质:外资(欧美)
- 公司行业: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
职位信息
- 发布日期:2020-09-14
- 工作地点:杭州-滨江区
- 招聘人数:1人
- 工作经验:8-9年经验
- 学历要求:本科
- 职位月薪:20-30万/年
- 职位类别:财务经理
职位描述
1、全面负责财务部各项工作,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监督公司日常账务处理及财务活动,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负责公司预算管理工作,包括年度预算编制、调整;月度损益预算、现金流量预算的编制;
3、负责公司财务分析工作,及时汇报公司财务状况;
4、编制年终决算报表,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年终审计工作;
5、配合上级公司、外部投资机构、银行等部门,提供所需要的财务数据;
6、完成上级要求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经济管理类专业;
3、5年以上企业财务工作经验,具备财务全盘帐处理经验。
职能类别:财务经理
公司介绍
杭州万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万高”)是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核心芯片产业单位、中国第三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杭州万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由中组部特聘专家、清华大学培养的首批芯片设计人才谭年熊博士创办,是一家为能源互联网研发专用芯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秉承“坚持自主创新、绝不反向设计”的理念,杭州万高突破了计量智能化领域的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已在低功耗高精度模拟电路设计、MCU设计、计量算法、低功耗SoC系统设计和高可靠性设计等方面累计取得百余项知识产权,其中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51项,美国发明专利8项,同时荣获了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省科技进步奖等多项***、省部级奖项,形成了海燕系列主控芯片、蜂鸟系列计量芯片以及飞鸽系列通信芯片三大产品线,凭借独特的芯片设计技术,杭州万高在德国、波兰等欧洲发达国家迅速跻身为***梯队的芯片供应商,同时在孟加拉、巴基斯坦等发展中国家也逐步替代欧美品牌,成为主流芯片供应商。产品远销海外70多个国家和地区,安全稳定运行超过15年。
2018年,为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大力发展“国网芯”产业的决策部署,智芯公司承担了“国网芯”产业建设的重要使命。基于杭州万高领先的技术创新力、产品竞争力和海外市场开拓力,智芯公司于2019年正式并购杭州万高,成为杭州万高的控股股东。拥有了国家电网的市场、资金和平台等资源的大力加持,杭州万高驶入了发展的快车道,销售收入在2年内实现了6倍增长,应用市场由海外电力扩展至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新能源以及工业控制等领域,产品形态也由单一的芯片产品扩展至模组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全面服务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数字化战略。
展望未来,杭州万高将秉承“市场驱动、创新引领、团结协作、结果导向”的企业文化,不畏暴风骤雨,勇为海燕穿云,为芯片国产化替代做出更大的贡献!
杭州万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由中组部特聘专家、清华大学培养的首批芯片设计人才谭年熊博士创办,是一家为能源互联网研发专用芯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秉承“坚持自主创新、绝不反向设计”的理念,杭州万高突破了计量智能化领域的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已在低功耗高精度模拟电路设计、MCU设计、计量算法、低功耗SoC系统设计和高可靠性设计等方面累计取得百余项知识产权,其中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51项,美国发明专利8项,同时荣获了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省科技进步奖等多项***、省部级奖项,形成了海燕系列主控芯片、蜂鸟系列计量芯片以及飞鸽系列通信芯片三大产品线,凭借独特的芯片设计技术,杭州万高在德国、波兰等欧洲发达国家迅速跻身为***梯队的芯片供应商,同时在孟加拉、巴基斯坦等发展中国家也逐步替代欧美品牌,成为主流芯片供应商。产品远销海外70多个国家和地区,安全稳定运行超过15年。
2018年,为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大力发展“国网芯”产业的决策部署,智芯公司承担了“国网芯”产业建设的重要使命。基于杭州万高领先的技术创新力、产品竞争力和海外市场开拓力,智芯公司于2019年正式并购杭州万高,成为杭州万高的控股股东。拥有了国家电网的市场、资金和平台等资源的大力加持,杭州万高驶入了发展的快车道,销售收入在2年内实现了6倍增长,应用市场由海外电力扩展至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新能源以及工业控制等领域,产品形态也由单一的芯片产品扩展至模组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全面服务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数字化战略。
展望未来,杭州万高将秉承“市场驱动、创新引领、团结协作、结果导向”的企业文化,不畏暴风骤雨,勇为海燕穿云,为芯片国产化替代做出更大的贡献!
联系方式
- Email:hr@vangotech.com
- 公司地址:滨江区六和路368号海创基地北楼A4038 (邮编:3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