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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团队带头人

珠海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公司规模:50-150人
  • 公司性质:国企
  • 公司行业:学术/科研

职位信息

  • 发布日期:2020-10-19
  • 工作地点:珠海
  • 招聘人数:5人
  • 工作经验:无需经验
  • 学历要求:博士
  • 职位月薪:50-60万/年
  • 职位类别:科研管理人员

职位描述

科研团队/项目带头人

一、任职资格:

(一)符合《珠海市人才分类目录》一二或三类人才资格(详情请见附录1);

(二)获得博士学位,生物制药专业、中药学专业、生物医学工程、高分子化学、医学临床、医疗器械、计算机、软件工程、电子、通信及应用数学、信号与信息处理、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智能系统与控制、自动控制、机械制造等相关专业;

(三)5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具有优秀的科研团队管理能力。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四)有核心项目,具有优秀的科研团队管理能力,带领团队开展前沿创新研究和技术攻关,具备带领团队申报国家、省、市科研项目能力;

二、岗位职责:

(一)管理项目团队,带领团队开展前沿创新研究和技术攻关,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

(二)带领团队积极申报和承担***或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积极申报奖励、专利等科研成果,完成岗位科研任务。

(三)积极申报各类人才计划,培养青年人才,建立科研团队。

薪资待遇

(一)根据人才层次,提供40万-60万年薪(不含激励奖金);

(二)根据政府的人才政策,按人才层次向政府申请发放100万-600万住房补贴,具体参照《珠海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三)据政府的人才政策,按人才层次向政府申请人才奖励。对顶尖、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分5年等额发放,每年发放一次。入选后发放首笔奖励,往后经年度审核合格后予以续发,具体参照《珠海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四)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五)提供优秀的人才队伍(也可自带团队成员);

(六)提供完善福利保障体系;

 (七)入选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者,统筹安排子女入学。

(八)优秀的项目团队带头人可一事一议。


附录1:

珠海市人才分类目录节选

一、一类人才

1、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长期项目、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的入选者。

2、“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入选者。

3、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4、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5、国医大师。

6、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

7、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8、“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

9、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10、全球综合排名前100名的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1)终身教授。

11、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国际著名建筑奖;

(2)国际著名广告奖***个人奖项的个人或获得***奖项作品的创作团队排名***的主创人员;

(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人物奖;

(4)戴明奖(个人奖);

(5)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

(6)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

(7)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

(8)***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名完成人;

(9)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10)中国专利金奖前2名专利发明人(设计人);

(11)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著作奖、论文奖前2名;

(12)南粤突出贡献奖和南粤创新奖的团队带头人或个人。

12、近5年,具有下述岗位经历之一者:

(1)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组组长、副组长;

(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

(4)“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6)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8)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完成该基金所资助课题研究,且取得结题通知者;

(9)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

(10)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典委员;

(11)国家认定技术中心主任;

(12)国家质检中心主任;

(13)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4)中华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15)直接培养出奥运会冠军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16)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强企业(见说明4)总部董事长(或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首席质量官或相当职务的人员(每个单位限申报3人);

(17)全球最具创新力公司前50名(见说明5)总部董事长(或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首席质量官或相当职务的人员(每个单位限申报3人);

(18)独角兽企业创始人(每个单位限申报3人)。

13、近5年,担任过以下职务的珠海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每个单位限申报1人):

(1)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说明6)总部首席类负责人;

(2)全球前10大港口副总经理、副总裁以上职务者;

(3)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奖、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会士、国际工程技术学会会士、国际计算机学会会士;

(4)全国前20大半导体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者;

(5)在全球顶尖微电子研究机构(比利时IMEC、新加坡IME、法国的LETI、韩国KAIST、台湾工研院、中科院微电子所等)核心部门负责人;

(6)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全球前10大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者;

(7)集成电路材料(硅片、光罩材料等)、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软件、IP核开发全球前5大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者;

(8)担任过全球综合排名前200名的世界知名大学教授且担任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美国)、电气工程师学会(英国)和美国计算机协会会士;

(9)装备制造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强企业或中国装备制造业100强企业总部总工程师以上职务者;

(10)航空研发、制造、运营等领域全球前10大通用航空企业或世界500强企业中的航空企业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裁以上职务者;

(11)全球50强制药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的制药企业或中国医药工业50强企业副总裁、副总工程师以上职务者;

(12)基础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办公软件)、支撑软件(开发工具、测试工具软件)全球前10大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者。

14、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一类人才。


二、二类人才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2、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近5年,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者:

(1)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外专千人短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短期项目、青年***项目入选者;

(2)“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

(3)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4)全国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

(5)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6)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7)“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入选者、教学名师入选者;

(8)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金融人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每个团队限申报2人);

(9)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

(10)广东省委宣传部“十百千工程”人才***层次培养对象。

4、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

(2)中国新闻奖;

(3)独立创作或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获得***政府文学艺术奖(见说明7)一等奖;

(4)长江韬奋奖;

(5)中国质量奖个人奖;

(6)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个人奖;

(7)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2名专利发明人(设计人);

(8)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带头人;

(9)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

(10)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前3名完成人、一等奖***完成人;

(11)珠海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A档)带头人。

5、近5年,具有下述岗位经历之一者: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2)“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专题组组长、副组长且专题通过验收;

(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项目(课题)***副组长、分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5)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联合基金”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含子项目),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除重大项目外)负责人且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二作者;

(8)“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

(9)国家实验室副主任前2名,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前2名,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前2名;

(10)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前2名;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前2名;

(11)国家认定技术中心副主任前2名;

(12)国家质检中心副主任前2名;

(1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14)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5)中华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6)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1负责人(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17)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含筹建1年以上的项目,每项仅可申报1人);

(18)直接培养出奥运会项目第二、三名运动员,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二、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

(19)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强企业总部副董事长、副总裁、副总经理或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单位限申报3人);

(20)全球最具创新力公司总部副董事长、副总裁、副总经理或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单位限申报3人);

(21)我市独角兽潜力企业创始人(每个单位限申报3人);

(22)***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董事长或总经理(每个单位限申报1人)。

6、近5年,在《Nature》《Science》《Cell》或其它自然科学、临床医学等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以medsci网站查询系统最新公布的期刊影响因子为准)国际***期刊以***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发表研究类或综述类论文者(不含短评、读者来信类文章)。

7、近5年,担任过以下职务的珠海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每个单位限申报1人):

(1)国际著名金融机构总部或大洲级区域部门策略、研发、投资、技术部门负责人;

(2)全球前10大港口一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或相当职务者;

(3)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技术奖获得者;

(4)全国前20大半导体公司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5)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全球前10大公司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6)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大陆或台湾前5大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者;

(7)集成电路材料(硅片、光罩材料等)、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软件、IP核开发全球前5大公司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8)装备制造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50强企业和中国装备制造业100强总部副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9)航空研发、制造、运营等领域全球前10大通用航空企业或世界500强企业中的航空企业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10)全球50强制药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的制药企业或中国医药工业50强企业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相当职务者;

(11)基础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办公软件)、支撑软件(开发工具、测试工具软件)全球前10大公司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8、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二类人才。


三、三类人才

1、近5年,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者:

(1)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2)“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青年文化英才入选者;

(3)获得“南粤技术能手奖”“广东省技术能手”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二、三名的团队主要负责人,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名的团队主要负责人;

(2)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完成人;

(3)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第1名发明人或设计人;

(4)珠海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B档)带头人。

3、近5年,具有下述岗位经历之一者:

(1)“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组组长、副组长,子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2)“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课题组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分课题前2位副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4)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5)“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6)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7)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8)省级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9)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3名,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10)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1)直接培养出奥运会项目前八名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前六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

(12)直接培养出亚运会项目前三名的主教练员;

(13)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强企业总部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或与之级别相当的专业技术人员,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技术部门或工艺设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单位限申报3人);

(14)全球最具创新力公司总部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或与之级别相当的专业技术人员,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技术部门或工艺设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单位限申报3人)。

4、近5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珠江人才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的出站后留(来)珠海工作的博士后,在企业从事科研工作2年以上。

5、近5年,出站后留(来)珠海工作的博士后,在企业从事科研工作3年以上,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2件以上或获美国、日本、欧洲国家或欧盟的发明专利授权1件以上(排名前3位)。

6、近5年,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2年以上,以***作者(含与***作者具有同等贡献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所在各专业领域位于《期刊引用报告》JCR二区以上)发表论文1篇,来珠海后继续从事科研工作。

7、近5年,在全球综合排名前150名的世界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来珠海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8、近5年,担任过以下职务的珠海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每个单位限申报1人):

(1)中国证监会发审委成员;

(2)全球前10大港口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或相当职务者;

(3)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高级会员、国际计算机学会资深会员、国际工程技术学会高级会员;

(4)全国前20大半导体公司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5)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全球前10大公司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6)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大陆或台湾前5大公司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7)集成电路材料(硅片、光罩材料等)、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软件、IP核开发全球前5大公司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8)装备制造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强企业或中国装备制造业100强企业部门高级经理或相当职务并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1500万以上级别项目者;

(9)航空研发、制造、运营等领域全球前10大通用航空企业或世界500强企业中的航空企业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副职)、技术负责人(副职)、副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10)全球50强制药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的制药企业或中国医药工业50强企业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副职)、技术负责人(副职)或相当职务者。

9、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三类人才。


附录2: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节选

第五章  扶持政策

第十五条 院士培养奖励。在我市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给予用人单位6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具体按单位申请、市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审定等程序进行。

第十六条 人才奖励。对顶尖、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30元奖励,分5年等额发放,每年发放一次。入选后发放首笔奖励,往后经年度审核合格后予以续发。

第十七条 人才安居保障。针对人才多元化住房需求,采取发放住房补贴、出售共有产权房或租住人才周转房等方式,给予人才安居保障。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和共有产权房均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一)顶尖人才可申请600万元住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或选择申请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人才住房,在我市全职工作满8年且贡献突出的,可获赠所住住房。

(二)一类人才可申请200万元住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或选择申请购买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在我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获赠政府产权份额。同时可按规定申请入住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用于周转过渡。

(三)二类人才可申请140万元住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或选择申请购买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在我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获赠政府产权份额。同时可按规定申请入住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用于周转过渡。

(四)三类人才可申请100万元住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或选择申请购买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在我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获赠政府产权份额。同时可按规定申请入住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用于周转过渡。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高层次人才在人才奖励等待遇发放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额度可放宽至我市***上限的5倍。

第十九条 特定医疗补助。高层次人才依法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自入选之日起5年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后,可按规定享受特定医疗补助。

第二十条 公共服务保障。为高层次人才发放“珠海英才卡”,在落户、工商登记、税收、停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入学、购房、医疗、公共文化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学前、义务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提供优质学位保障;为高层次人才及其直系亲属就医开辟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在入选后5年内可享受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为高层次人才配偶在珠海就业做好联系协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 联系服务平台。建立市领导联系服务人才制度,畅通人才建言献策渠道。定期组织前沿科技沙龙和高层次人才研修班,引导人才弘扬爱国奉献精神、严守学术道德规范。搭建高层次人才行业信息、技术创新、成果展示和资本对接的交流分享平台,助力人才创新创业。加大人才典型和政策宣传,营造有利于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深入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十二条 高层次人才入选后,可享受第十九、二十、二十一条规定的普惠性政策。符合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可按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加具意见、各区初审、第三方机构评估(首次申请除外)、审定、发放等程序,申请享受第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公司介绍

        珠海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珠海先进院”)于2017年3月16日成立,是在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签署的《“十三五”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规划下,由珠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共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以科研为主的集科研、产业、资本为一体的微型协同创新生态系统,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生物材料及大数据等新兴产业。珠海先进院已获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科技型中小企业、珠海市院士工作站(俞梦孙)、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珠海市众创空间、珠海市创业孵化基地、珠海市科协海智工作站、珠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珠海市肿瘤精准医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珠海先进院在以色列、美国、瑞士、俄罗斯设立离岸产业孵化器,现运营园区9866平方米。2019年11月由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珠海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深圳新世界集团三方共建珠海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创新科技园,项目拟投资13亿元,总体建设15万平方米,计划建设多个生物医疗研发实验室、临床服务中心、创新药物中试平台以及企业孵化器等。充分发挥科学院技术创新优势,通过“科研+产业+资本”的聚合创新模式,打造国际一流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孵化基地。

        珠海中科先进院已投入6150.7万元进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研发费用投入3950.6万元。现建设科研中心有精准医疗研发中心、医疗器械中心及生物材料中心;建设产业支撑部门有投融资管理中心、园区运营中心、行政人力资源中心、资产财务中心;已建设健康大数据公共技术平台、生物医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离子液体萃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NanoVelcroCTC检测平台、全合成纳米抗体平台、3C产业平台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现已与澳门大学共建“中科-澳大数据分析与协同计算实验室”;与广东萱嘉医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共建实验室;与贵州卫健委共建健康医疗先进技术联合实验室;与万山担杆镇政府合作成立联合实验室;与珠海诚汇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联合实验室等。

        珠海先进院现有人员62名,其中37.7%为博士学历,27.4%为硕士学历,海外引进人才占33.9%。包含院士1名、1名***人才工程入选者、2名中科院“百人计划”、1名广东省珠江人才-青年拔尖类,3名珠海市高层次人才,2名珠海市高新区高层次人才,1名珠海市产青优人才,3名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博士后海外交流人才。

        经过不到4年快速发展,珠海先进院获得科研经费累计3586.3万元(包含与企业或其他科研院所联合申报),获得平台和人才资质补助奖励728.9963万元(不含省新型研究机构补贴)。累计拥有授权专利72项,其中发明专利54项,实用新型18项,另有83项专利在申请中;拥有软件著作权15项;完成科研论文35篇,其中SCI收录27篇,核心期刊收录4篇;获批3项新产品证书,3项医疗器械注册证。已孵化高新技术型企业57家,创办企业45家,实现知识产权作价入股3349.11万元,孵化企业累计实现营收5216.02万元(以企业提供财务报表为准),共获发明专利37项,实用新型专利60项,外观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50项,商标24个和美方专利授权书1份;50项发明专利、45项商标申请已受理。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哈工大路2号龙园智慧产业园5栋 (邮编:5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