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干事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 公司规模:50-150人
- 公司性质:民营公司
- 公司行业:法律 专业服务(咨询、人力资源、财会)
职位信息
- 发布日期:2014-08-11
- 工作地点:长沙-岳麓区
- 招聘人数:若干
- 工作经验:1年
- 学历要求:本科
- 语言要求:英语熟练
- 职位月薪:面议
- 职位类别:作家/撰稿人 编辑
职位描述
一、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弘一所网站的建设、日常维护更新等工作,并对弘一所下属各企业网站、微博、公众微信等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弘一所相关材料的策划、撰写、组稿、编辑、排版和发放等全程工作。
3、根据弘一律师事务所要求参加各类大型会议,按照会议组织流程,与团队合作做好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准备、会议纪要整理发放、会议事项跟进等一系列会议相关工作。
4、积极主动参加公司各类大型活动,负责活动的摄影和后续宣传报道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闻、中文、传媒等专业,1年以上企业内刊编辑相关工作经验(优秀应届毕业生皆可)。
2、具备新闻采编、活动策划、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经验,须具有深厚的文字功底以及一定的图片摄影、摄像技能。
3、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各类办公软件,掌握photoshop制图软件和方正飞腾排版软件。
4、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意识、合作精神和执行力,能承担一定工作压力。
5、理解能力强、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良好,条理清晰;能高度认同和认知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文化。
6、至少发表省级刊物文章3篇以上;
7、可随时上岗。
待遇丰厚
1、负责弘一所网站的建设、日常维护更新等工作,并对弘一所下属各企业网站、微博、公众微信等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弘一所相关材料的策划、撰写、组稿、编辑、排版和发放等全程工作。
3、根据弘一律师事务所要求参加各类大型会议,按照会议组织流程,与团队合作做好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准备、会议纪要整理发放、会议事项跟进等一系列会议相关工作。
4、积极主动参加公司各类大型活动,负责活动的摄影和后续宣传报道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闻、中文、传媒等专业,1年以上企业内刊编辑相关工作经验(优秀应届毕业生皆可)。
2、具备新闻采编、活动策划、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经验,须具有深厚的文字功底以及一定的图片摄影、摄像技能。
3、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各类办公软件,掌握photoshop制图软件和方正飞腾排版软件。
4、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意识、合作精神和执行力,能承担一定工作压力。
5、理解能力强、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良好,条理清晰;能高度认同和认知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文化。
6、至少发表省级刊物文章3篇以上;
7、可随时上岗。
待遇丰厚
公司介绍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以“弘扬正义、一心为民”为立所宗旨,将“服务改变生活、态度决定成败”作为服务理念,秉承“专业、诚信,勤勉、尚法”之服务精神,服务社会,回报社会。
本所作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和“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就业见习基地”,成立于2008年5月。本所现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及行政人员90余人,其中执业律师中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29人。为发挥自身优势,事务所先后成立了“湖南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湖南省先进模范人物维权中心”和“湖南省WTO研究中心实训基地”。2009年3月,创建全省第一家专业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网,旨在帮助企业防范风险、促进发展,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新华网、中国普法网等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2012年,本所入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单,成为湖南省十家律所破产管理人之一。
2009-2011年,本所连续三年被评为“长沙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2年11月,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成为最年轻的省优律所。本所还先后荣获“湖南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先进集体”、“湖南省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集体”、“长沙市司法行政先进单位”、“长沙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2013年2月,本所因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中作出突出贡献而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本所作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和“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就业见习基地”,成立于2008年5月。本所现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及行政人员90余人,其中执业律师中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29人。为发挥自身优势,事务所先后成立了“湖南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湖南省先进模范人物维权中心”和“湖南省WTO研究中心实训基地”。2009年3月,创建全省第一家专业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网,旨在帮助企业防范风险、促进发展,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新华网、中国普法网等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2012年,本所入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单,成为湖南省十家律所破产管理人之一。
2009-2011年,本所连续三年被评为“长沙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2年11月,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成为最年轻的省优律所。本所还先后荣获“湖南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先进集体”、“湖南省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集体”、“长沙市司法行政先进单位”、“长沙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2013年2月,本所因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中作出突出贡献而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