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运营经理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 公司规模:50-150人
- 公司性质:民营公司
- 公司行业:法律 专业服务(咨询、人力资源、财会)
职位信息
- 发布日期:2014-05-10
- 工作地点:株洲
- 招聘人数:1
- 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 学历要求:大专
- 职位月薪:面议
- 职位类别:网站营运经理/主管
职位描述
一、职位描述:
1、负责制订视频直播网络平台整体运营方案、运营策略和计划并指导组织执行;
2、制订运营团队组建方案;
3、跟进用户各项业务发展,提升运营效益,确保运营目标的视线;
4、制订、完善、贯彻实施视频平台运营管理体制、流程;
5、通过网站运营和优化网站(包括网页版、手机版等)的点击量、浏览量及购买量,提升各功能模块用户体验,粘性和成功购买效率;提高会员、用户活跃度,提高申请、交易量,促进公司和网站各项收入提升;
6、用户体验、业务流程等的分析和改进,并参与
视频平台的品牌、产品、市场规划,实现项目既定目标;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要求:
1、计算机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3年以上网站运营经验,具有网站开发的相关工作经验;
3、拥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4、熟悉企业的管理模式,善于组织、沟通,拥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5、拥有广泛的业界合作资源和人脉资源,包括媒体、品牌厂商、商户、网站等等;
6、具备良好的客户导向、逆境商数(抗压能力)、规划能力、成就动机、商业敏感性。
1、负责制订视频直播网络平台整体运营方案、运营策略和计划并指导组织执行;
2、制订运营团队组建方案;
3、跟进用户各项业务发展,提升运营效益,确保运营目标的视线;
4、制订、完善、贯彻实施视频平台运营管理体制、流程;
5、通过网站运营和优化网站(包括网页版、手机版等)的点击量、浏览量及购买量,提升各功能模块用户体验,粘性和成功购买效率;提高会员、用户活跃度,提高申请、交易量,促进公司和网站各项收入提升;
6、用户体验、业务流程等的分析和改进,并参与
视频平台的品牌、产品、市场规划,实现项目既定目标;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要求:
1、计算机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3年以上网站运营经验,具有网站开发的相关工作经验;
3、拥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4、熟悉企业的管理模式,善于组织、沟通,拥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5、拥有广泛的业界合作资源和人脉资源,包括媒体、品牌厂商、商户、网站等等;
6、具备良好的客户导向、逆境商数(抗压能力)、规划能力、成就动机、商业敏感性。
公司介绍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以“弘扬正义、一心为民”为立所宗旨,将“服务改变生活、态度决定成败”作为服务理念,秉承“专业、诚信,勤勉、尚法”之服务精神,服务社会,回报社会。
本所作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和“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就业见习基地”,成立于2008年5月。本所现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及行政人员90余人,其中执业律师中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29人。为发挥自身优势,事务所先后成立了“湖南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湖南省先进模范人物维权中心”和“湖南省WTO研究中心实训基地”。2009年3月,创建全省第一家专业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网,旨在帮助企业防范风险、促进发展,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新华网、中国普法网等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2012年,本所入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单,成为湖南省十家律所破产管理人之一。
2009-2011年,本所连续三年被评为“长沙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2年11月,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成为最年轻的省优律所。本所还先后荣获“湖南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先进集体”、“湖南省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集体”、“长沙市司法行政先进单位”、“长沙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2013年2月,本所因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中作出突出贡献而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本所作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和“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就业见习基地”,成立于2008年5月。本所现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及行政人员90余人,其中执业律师中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29人。为发挥自身优势,事务所先后成立了“湖南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湖南省先进模范人物维权中心”和“湖南省WTO研究中心实训基地”。2009年3月,创建全省第一家专业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网,旨在帮助企业防范风险、促进发展,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新华网、中国普法网等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2012年,本所入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单,成为湖南省十家律所破产管理人之一。
2009-2011年,本所连续三年被评为“长沙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2年11月,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成为最年轻的省优律所。本所还先后荣获“湖南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先进集体”、“湖南省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集体”、“长沙市司法行政先进单位”、“长沙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2013年2月,本所因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中作出突出贡献而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