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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关系助理(2)一名(合同期为2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

  • 公司规模:少于50人
  • 公司性质:政府机关
  • 公司行业:政府/公共事业

职位信息

  • 发布日期:2024-05-11
  • 工作地点:成都·锦江区
  • 工作经验:1年
  • 学历要求:本科
  • 职位月薪:6.3-6.3千·13薪
  • 职位类别:经贸关系助理(2)一名(合同期为2年)

职位描述

职位:经贸关系助理(2)一名(合同期为2年)
工作描述
1) 协助组织和协调香港特区政府在驻成都办服务范围内开展的商务和贸易活动,比如参与国家/省级的经贸展会和博览会,以及协助组织研讨会、座谈会等;
2) 协助安排及接待商务和政府代表团到访驻成都办服务范围内的各省、市、自治区以及其地市州考察,以探索商机和合作机会;
3) 协助收集和整理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政府有关商业和贸易的政策、立法和措施的发展情况,并协助草拟向有关政策局/部门汇报的报告;同时,协助草拟各省、市、自治区的经贸简报,以及协助草拟双月观察报告和职务访问报告等;以及
4) 按驻成都办的指示执行其他工作。
入职要求
1) 大学学士学位程度;
2) 具备经贸相关工作的经验,有外资(港资)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
3) 英语水平达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或同等程度 (对广东话和繁体字有认识者可获优先考虑),需持有相应证书或考试成绩证明;
4) 精通普通话,中英文写作能力俱佳;
5) 熟练使用互联网、社交媒体平台和其他文字处理计算机软件的应用;
6) 熟悉服务范围内政府部门, 并对香港及其社会经济状况有一定了解可获优先考虑;以及
7) 积极进取、组织能力强、具良好人际关系和服务技巧,并能适应工作压力。
薪酬
每月人民币6,377元(含社保、公积金及个税)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 个人简历(贴上证件照)、学历及英语等级证明文件复印本;
(2) 身份证复印本;
(3) 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如有)复印本。
申请人须将以上资料电邮发送至四川省外国机构服务处邮箱(电邮地址请见四川省外国机构服务处官方网站),及香港特区政府驻成都办微信公众号。截止收件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中午12:00。在截止收件时间之后收到的资料将不获接纳。招聘单位对电邮系统失误和延迟概不负责。电邮名称请写上“应聘香港办经贸关系助理(2)”。通过简历筛选者最迟会在2024年6月5日之前收到笔试通知。请勿来电来访!

公司介绍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成都办)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内地成立的第四个办事处,旨在进一步促进香港特区与内地在经贸上的联系合作,以及其他方面的交流。驻成都办的服务范围集中在中国西部地区,包括四川省、陕西省、贵州省、青海省、重庆直辖市及西藏自治区。

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香港特区与华东和西南地区的交流及合作,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于2005-06年施政报告中公布计划在上海和成都增加设点。经国务院批准,驻成都办于2006年9月正式成立,当时的服务范围包括四川省、陕西省、贵州省、湖南省、云南省及重庆直辖市。随着驻武汉经济贸易办事处于2014年4月成立,驻成都办的服务范围调整为四川、陕西、贵州、青海、重庆及西藏六省市自治区。

角色
成立驻成都办的目的是促进香港特区与其服务范围的经济合作,加强商贸联系,协助内地企业往香港特区投资或透过香港特区进军世界,并对在其服务范围内经营业务的港商提供支援。驻成都办还会协助商界人士取得有关香港特区及其服务范围内的商贸资料,方便他们拓展业务。随着两地人民交往日趋频密,驻成都办也通过举办各种宣传活动,向服务范围内的民众介绍香港的最新情况和发展,以加深他们对香港的认识和了解;在服务范围内与当地港人和团体保持紧密联系,为当地遇上困难的香港居民提供协助;又设有入境事务组,为身处当地的香港居民提供紧急支援服务。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 (邮编:6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