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专员(互联网领域)(职位编号:08)
星光互动(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公司规模:少于50人
- 公司性质:民营公司
- 公司行业:法律 互联网/电子商务
职位信息
- 发布日期:2015-04-14
- 工作地点:北京
- 招聘人数:2
- 工作经验:2年
- 学历要求:本科
- 职位月薪:面议
- 职位类别:市场/营销/拓展专员
职位描述
职位名称:市场/营销专员(互联网领域)
工作地点:北京
学历:本科以上
专业:市场营销、公共关系、法学、企业管理相关专业
待遇:面议
工作性质:全职
招聘人数:2人
一、任职要求:
1、热爱互联网行业,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言谈举止得体大方;
2、良好的市场活动组织实施能力,热爱营销工作;
3、工作积极进取,能独立拜访客户,并撰写合作方案;
4、悟性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做事认真、细致,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5、良好的职业素质及心态,抗压能力强;
6、熟练使用计算机及office办公软件;
7、从事过市场公关策划活动及调研工作,有市场活动策划与推广经验优先考虑。
二、工作内容:
1、负责策划市场推广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市场推广目标及策略,策划市场推广方案,调配推广资源实施推广计划;
2、独立走访互联网企业及相关政府部门,建立、维护客户关系,并依托公司渠道资源,能促进双方合作;
3、开拓、跟进客户服务,善于发现需求,并快速形成合作方案,最终推动合作实现;
4、负责会议活动的策划、组织、邀请、推广等各项细节;
5、协助负责公司网站相关市场信息的管理和维护;
6、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接收简历邮箱:company_job@126.com
公司介绍
星光互动(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星光互动公司)是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工作委员会、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的执行机构,是我国第一家按商业化模式从事网络版权服务的专业机构,主要为互联网企业及电信运营商提供全方位的网络版权服务。星光互动公司自2000年8月开始筹建,至2006年2月10日被正式批准设立,前后经历了6年多的调查、研究和试点工作,逐步摸索开发出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版权服务模式:即“星光模式”。星光模式的核心思想是价值发现、资源增值、因地制宜、求实创新和互惠双赢,它是在借鉴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网络版权状况的复杂背景和实际情况,综合运用经济、法律、信息等各种手段方法,采用创新方法解决网络版权问题的系统方案。星光互动公司的网络版权服务业务主要包括版权审核和备案服务、公告服务、版权代理服务、咨询研究服务和风向标服务。星光互动公司为解决我国网络版权状况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利用互联网络信息和计算机数据库等高新技术,投资开发建设了专业化的“影视作品备案审核平台”和“音乐版权认证系统平台”,这两个平台的建立有利于建立网络正版影视、音乐作品数据库,有利于正版作品的流通,开创了我国网络版权服务的先河。强大的实力、全面的服务、创新的方法、有效的手段和灵活的机制使星光互动公司成为我国网络版权服务事业的一支充满活力的排头兵和主力军。
星光互动公司目前客户主要有中国网通、中国电信、百度网、新浪网、腾讯网、淘宝网等。
星光互动公司目前协助审核机构主要有美国电影协会、日本振兴贸易机构、韩国著作权审议调停委员会和国内的版权人等。
星光互动公司作为我国第一家按商业化模式从事网络版权服务的专业机构,致力于网络版权服务的商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利用市场机制解决网络版权问题的有效手段或途径,秉承“求实创新 、信誉至上 、追求卓越”的经营宗旨,愿与社会各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精诚合作,积极探索有效的网络版权服务模式,为我国妥善解决日益严重的网络盗版侵权问题而携手共创未来。
联系方式
- Email:job@126.com
- 公司地址:上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曙光花园智业园B座